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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06 大二下做的事出任体育部部长
办羽毛球赛
办拔河比赛
黄山之旅
楠溪江之旅
文琴合唱团与美国来访团交流
办乒乓球赛
报名强化班
参加泥人乐队做主唱
竺院毕晚演出
卡侬音乐节演出
参加主席团竞选
69游泳池地下室rockparty
考六级 虽然罗嗦但是需要时你会发现这些字的作用…… 大一的论文关于成长——浅谈电影《迷墙》我是个爱看非娱乐电影的大一普通学生。初到浙大,一直苦于不认识和自己有同样爱好的人。去年冬天的某个晚上,我第一次看到了法国新浪潮电影的代表导演让吕客 戈达尔的作品,也第一次见到浙大的藏片牛人刘翔老师。我有一种找到了家的感觉,因为电影是我的精神家园。天助我也!我在竞争激烈的世界青春电影鉴赏课选课中被选中。我终于又可以尽情享受这经过精心选择的电影饕餮盛宴了。在这里请允许我先对刘老师说声谢谢,谢谢您在这已经几近文化沙漠的校园为我们保留一片精神乐土。 下面谈谈我对电影《迷墙》的理解。由于我是一个摇滚乐的超级乐迷,很早的时候大概初四我就已经听过Pink Floyd的经典专集《迷墙》。很喜欢。高二时买到了电影《迷墙》的DVD碟片,之后便看了一遍又一遍。 Pink Floyd 的《The Wall》(迷墙)也许是音乐史上最具迷惑力最富想象力的专辑。从迷墙的作品结构和取材角度来讲,它别出心裁,见解深刻,是一部创新的作品,从前无人做过。迷墙在音乐上既具备严谨而宏大的结构,又不乏美妙动听的旋律,再加上乐队成员的精彩演绎。可以说在电影出版之前,迷墙就已经是知名度极高的作品,这为一部电影的成功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我们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迷墙的音乐让它如此伟大,还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更令它不朽。 在我眼中,迷墙作为电影,既是青年成长的赞歌,又是西方社会的缩影。在这当中,有关社会的可以做为理解这部电影的背景基础。或者至多为那些电审局的卫道士们提供更多的证明这部电影不适合中国国情,不宜观赏的所谓证据。对于我来讲,有关成长的部分真正引起了我的共鸣。 成长,尤其是男孩的成长,是艺术作品中的永恒话题。无论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是特吕弗的四百下,乃至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样的名著都包含着这样一个主题。一般来讲,男子总是拥有更强的能力。更强的能力伴随着更大的责任。那么从男孩到男人就必定包含着比女孩更辛苦的磨练。一个孩子从充满天真的童年跨入光怪陆离的成人世界,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离开了不再慈爱和万能的父亲,面对不再理想化的天空,面对只能依靠自己的尴尬,倘若这孩子接受了自己不能改变的,磨圆了自己的棱角,退化或者说被成年人成功同化,他就被成年世界所接受。倘若他拒绝那丑恶,拒绝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出来,他往往会变成疯子。在这些疯子当中有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也有最终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心志不再健全的人。我觉得所谓筑墙是从男孩到男人的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就好象大部分人在青春期与父母之间产生的代沟。古人云:三十而立。姑且就让我歪解为三十岁时才能长大吧。 理想一点点耗尽,内心一步步被无形的高墙所包围。就象这部电影的上半场,年轻人无可避免的继续蒙受上一辈的苦难,包括战争。因为父爱的缺失,Pink很小的时候就在自己的墙上加了一块砖。上学后由于老师的专制,Pink又在墙上加了一块砖。Pink母亲过分呵护她的孩子。对她而言这有充分的理由:她由于战争失去了丈夫,所以不希望她的孩子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是她这种几近病态的爱,毁掉了小Pink获得各方面锻炼的种种机会。她答应帮他筑墙其实是在帮他逃避现实。其实她本身也成了Pink墙上的一块砖。Pink在爱情上遭遇妻子的不忠和欺骗,这使他闷闷不乐。Pink在音乐上面临商业化的冲击,导致音乐理想的变质理想的变质。Pink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如何接受日常生活中的物质主义?怎样才能便我们的精神不至崩溃?“我们背靠着墙,但我们却从不休息。我们不愿去找寻一条新的出路,或是度着去关心别人。我们只是背靠着墙,我们只关心我们自己。”这又成了Pink对社会产生怀疑的写照。这种种问题一起压在Pink的心头,终于使他龟缩在自己心灵的角落。 这部电影的下半场包含着龟缩于迷墙的疯狂和一个救赎的过程。之所以有疯狂是因为Pink要反抗。下半场伊始,Pink就已表达了自己渴望到墙的那一边的呼声。可是现实带给他的伤害让他一次次绝望下去,他愈来愈孤僻甚至走向极端。影片中的世界是暴力而疯狂的,为了反抗,Pink选择了用暴力反抗暴力。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憎恶和歇斯底里般的法西斯的发作。作为一个摇滚明星,他既想逃避外面的世界,又无法逃避,只有直面人生。他孤独无助却不想随波逐流,他不愿意被这个肮脏的社会将灵魂腐化,可是在混乱中,他的心又在流血。暴力与疯狂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想冲破迷墙。终于他疲倦了,一切都停止了。通过对心灵的审判,Pink不再沉沦,不再逃避,勇敢地走出“墙”外,寻找自己的新天地。 大概每个成年人小时候或者年轻时都有一段非主流的经历,哪怕只是想法而已。这是一种反抗吗?虽然岁月催人老,我们大多数人最终“三十而立”了。我们或放弃或妥协,或者象Pink那样完全粉碎掉世俗的高墙,人性的枷锁,找到了自己的理想。但那少年轻狂的岁月都成了我们回忆中最璀璨的珍珠,永远让人怀念。回首往事,墙那边又是一群疯狂的小孩们,他们是否又在建造他们自己的墙呢?也许The Wall的故事并不仅仅发生在一代人身上,而是发生在每代人每个人身上。当电影结束时,孩子们又在收集砖头,也许又要建一道属于他们自己的墙。Pink并不是第一个也绝非最后一个筑墙的人,噩梦会永远继续下去。 苏珊 桑塔格有篇文章叫《反对阐释》,我觉得很有道理。不知我今天罗嗦了这么多,算不算把艺术作品削减为作品的内容,从而完成了对艺术概念的偷换呢?我不否认有些对迷墙的解释已经过分挖掘,“它在文本"后面"挖掘,以发现作为真实文本的潜文本”。这实际上狭隘了作品本身的范围。因为如此一来艺术作品就被控制被驯服。我今天的这翻浅见,就算是我的个人理解吧。谛听经典,这样就够了。
某种解释偏执效应原理 偏执效应原理在实践中的应用,只有五个基本法则: 偏执效应第一法则:偏执是一种精神力量,一种令那些缺乏信心不敢坚持自己意见的 人们感受到强烈心理震颤的巨大力量。在这种力量面前无人能够与之抗争,只能节节退让 ,让渡出自己的资源与权力成全偏执者。 偏执效应第二法则:偏执是一种市场区隔,一种性格定位,偏执者用这种方式将自己 从毫无特色的芸芸众生中区分开来,在众多的毫无特色的诉求中坚定不移的主张自我的权 力,从而实现了职场上的强势营销。 偏执效应第三法则:偏执是一种无形资源,一种通过偏执行为逐渐积累起来的资源, 随着偏执狂契而不舍的偏执行为及努力,当这种无形资源的积累由量变而质变,达到临界 点之时,情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偏执效应第四法则:偏执是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成功之策,任何一个偏执狂在最开始 的时候都是居于弱势的,处于人们的冷眼与嘲笑之中,因为偏执狂的目标与其实现目标的 资源及手段严重不对称。但是,随着时日的延展,环境的变化,这种不对称慢慢会转化为 均衡格局,这种均衡格局的出现,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机会”或者是“运气”。 偏执效应第五法则:偏执是一种等待之中的耐心与耐性,只有执着于等待机会的人, 才会在最关键时刻等到机会的到来。 如果你坚持,你就必然会成功。 这就是“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的真正道理之所在。 偏执赋予我们力量 所谓偏执,无非是一种信心而已。 做为不占有任何资源的员工,除了信心与勇气,在这世界上一无所有,如果员工 放弃了信心,放弃了勇气,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放弃了任何成功的可能。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归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 千越甲可吞吴。这就是一种信心,而这种信心说穿了,也就是一种极度的偏执。 领导者的偏执是一种危机感,因为领导者占有资源,保护资源并扩张资源是他的 人生目的,而员工则不然,只有一种近乎偏执的信心,才能够让员工获得资源的支持,才 能让员工走近成功。 楚虽三户能亡秦,三千越甲想吞吴,这就是一种信念,但从资源的角度上来衡量 ,这更是一种偏执。因为只余三户的楚人,论实力绝对无法与强秦相抗争,至于越甲三千 ,更不可能是吴国的对手,但是,正是基于这种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闭着眼睛瞎上的信 心有勇气,不占资源的弱势终于战胜了强大的对手。 在企业里,每一个员工都在主张着自我的权力,将自己的目的用企业的目标伪装 起来,向着企业请求资源的支持,获得资源者就能够获得成功,反之,就会沦为职场上的 失败者。 而任何一家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你得到了,就意味着别人的失去。那么,一 个员工凭什么能够说服老板,赢得资源的支持呢? 答案是……偏执。偏执狂是向来是充满了信心的,那怕环境再恶劣,那怕条件再不充分,但员工在 除却信心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只有意志最坚定、最坚忍者,才能够让老板感受到一种浩然 正气,感受到一种志在必成的信心和勇气,感受到一种无坚不摧向上的力量。 n 做为老板,只有被迫害狂才能成功。而做为员工,却是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n 唯有偏执,才是员工实现夺取公司为数不多的资源的凭借,缺少了偏执,员工就失去了一切。 n 在职场上,老板并不是圣人,不是全知全能者,更多的时候老板总是处于犹疑状态之中,这时候,员工的坚持,就会给老板一种信心,一种力量,所以说,偏执的员工 是公司中最可靠的中坚力量。在职场上,无所谓对错,只要你坚持,你就会成功。所以说 ,偏执就是硬道理,偏执就是职场游戏规则,一点没错啊! 此外,偏执者的信心会给人一种力量,这就是偏执效应。 偏执效应就是偏执狂通过自己的偏执行为向周边环境传递一种含义清晰的信号, 是一点一滴感化周边环境的过程。无论是成就大业还是企业中的一个小小的项目,偏执是 偏执狂能够征服人心的唯一力量,也是万无一失强大无比的力量。当你在某件事情上坚 持你偏执做法的时候,久而久之你的偏执风格就形成了一种影响力中心,就成为了一个 偏执中心,从而影响到别人对你的认同。 什么叫偏执效应?就是愚公移山的精神力量。 天下国家之事天下国家之事,败于小人者十一,败于君子者十九。盖小人之骨柔,其气馁,其愿欲易售,其营垒亦易破;惟君子之才品自不同,而业已为众所推,其自负也常亢而不肯下,于是为深刻,为褊浅,为执拗,不能舍己从人,以佐国家之急。再来个原稿哲学笔记 关于快乐,作恶与死亡 在西方哲学史课上,进行过三次讨论,议题分别是人生是否是为追求快乐,是否无人有意作恶以及什么是死亡。遗憾的是三次讨论都没有轮到我发言。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思考。 实际上,所谓快乐,作恶和死亡都是由内在联系的。其中快乐是议题的基点。 首先让我们定义快乐。快乐可能是一种欲求的满足。不管你所欲何为,快乐作为一种感觉,它归根结底不过是我们的神经输送给大脑的电信号和化学物质而已。按照通常的价值观,欲求有高下之分,但快感是一样的。这就好像爱情给人的感觉实际上和你吃一大堆巧克力所获得的感觉差不多。我十分怀疑有人能够不为追求快乐而活着。即使那些得道的高僧,达到无我境界时同佛祖对话,不也是件脱俗的快乐之事吗?如果我们通常把事情定义为快乐的或者痛苦的,那么对于他们来讲这个定义变成了痛苦的和痛苦的没有。不痛苦不也是一种快乐?柏拉图说:自制是不受欲望的驱使,对欲望保持一种体面的冷漠。这好像活着就是追求快乐的观点。可是我无不悲哀的发现,当自制升华成一种美德,它自己也未能避免成为一些水平比较高的人的欲求的目标。自制同样是种快感,甚至你还会对它上瘾。只是低层次的人感觉不到它。 本来追求快乐也是逃避痛苦,可是追求快乐有时也是痛苦的。对于一些人来说,眼前的快乐往往被看成小乐,是不持久的,远处的现在还遥不可及的快乐,更令人向往。他们害怕会失去他们想要追求的快乐,而他们又无法放弃这种快乐,因此他们就约束自己的另一种快乐。为了未来的快乐,他们就或多或少放弃现在的快乐,并且做自己之前不愿意做的事。放弃和强迫,由此造成痛苦,并且靠这个痛苦去逃避未来他们认为更大的痛苦。在他们心里,快乐被结果化了。 痛苦的追求过程,好像对快乐的储蓄过程。随着这些人年龄的增长,各项素质水平的提高,从小到大,小时候所追求的,逐渐被更多他们认为更高的别的目标所替代。他们想像着,憧憬着在未来将快乐零存整取,在将来获得更大的满足。 水果可以一次吃够吗?还是每天吃一点,细水长流? 还有种说法是,在追求快乐之路上,他们痛并快乐着。如果单单从他们追求快乐本身来看,而不考虑这些人在追求路之外的放松,所谓痛并快乐着,其实是一种望梅止渴的心理。徜徉于未来的种种美景中,他好像真的就在那里了。 在课上老师最后总结到,真正的快乐是过程是体验(这映证了快乐是种感觉),既然如此,快乐必定发生在当下。快乐单向的感受。感受和外在条件是有区别的,和我们怎么去做是有关系的。只是这发生在当下的快乐当然可以转移,可以储蓄,虽然我们不能保证它不贬值。 既是单向感受,咱也不好妄自推断他人到底快乐不。但是快乐与痛苦相生相灭,倒好像并非是我一人之见。现在自我放纵受快乐的统治,未来多半要吃不了兜着走,对当下放弃太多,谁又能保证自己未来的快乐更乐?无论不同层次的快乐,还是不同的追求手段,最终我们的乐与痛是不是会归零呢?如果归零,那么快乐越多的人,他的痛苦也会…… 何谓作恶是个纯角度问题,但在这样一个探讨快乐这种单向感受的时刻,说善恶是公众意义上的,似乎缺乏意义。让我们就把这个恶看作这个人自己的见解。 善和恶是从快乐和痛苦中升华出来的概念。它们已经不是一种感受了,是一个定义。当我们说一件事情是善的,我们往往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它能给某人乃至更多人带来快乐。但我们现在探讨的是对于这个人,是否有意作恶的人,一件事是善的还是恶的。因此,当他说这件事是善的,他意味着这件事能给他带来快乐。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认为无人有意作恶对的。我们说他作恶了,其实是因为角度的不同。 人们做事只会做对自己善的事。我们会从这些人中总结出善人或恶人,那是因为,这些人的知识水平,道德素养不同。我们前面提到追求快乐有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方法。随着我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对社会认识的加深,我们追求的快乐会不同。当我们做一件事,这件事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关系,有善的有恶的,我们要权衡,这里用的是综合快乐最大法。对于商人可能综合各种因素后利益最大会让他最为快乐,对于我们所说的好心人可能救助最多的失学儿童会让他最为快乐。而对于我们所说的恶人,比如说强奸犯,可能性的快感是他当时最大的快乐,即使综合了未来法律严惩所带来的痛苦,对于他来讲,依旧是快乐占上峰。 我们的为人处世,其实就是一场博弈。我们的水平越高,我们所考虑的因素也越多,我们对这些因素认识也就越透彻。虽然如此,对自己来讲,我们这么做就是为了让自己快乐。 作“恶”(别人眼中的),只是因为这个人知识的缺乏。 自杀是个特别的现象。只有在人类中才有这类现象。死亡千百年来,被看作是对一个最大的惩罚,既是痛苦。但是还是有人会自杀。这是不是有意作恶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追求快乐也是逃避痛苦,在死亡中获得解脱,对于这个自杀的人来说实在是善事一件,至少在他自杀的当时。有些话就是可以正着说,也可反着说。柏拉图说:一个人的勇敢都可以归结为害怕和恐惧,一个人之所以勇敢的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害怕会落入某种更糟糕的境地。这便是逃避痛苦。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视死如归的革命战士。因为在他们心里把叛变当作最痛苦的事。 终于我们谈到了死亡。 小时候在幼儿园我曾认为,死亡就是一个人被关在狭窄的棺材里,黑乎乎什么也看不见,一动也不能动,直到永远。这是多么可怕的场面!于是躺在幼儿园里午休的床上,望着头上的天花板,我就不禁黯然神伤起来:再过几十年我就要死了…… 如今对死亡的恐惧当然已不像当年那般幼稚,但随着见识的增长,终究发现生命之脆弱,人生之无常。人生苦短,韶华易逝。就那么一口气,说没也就没啦……既然如此,如何认识死亡,如何认识活着,了结生死大事实在是人生中最大的问题。柏拉图对话录中有生与死这一篇,细细读来,觉得它所表达的最重要的意思就是要有信念。信念会消除死亡与快乐之间的对立。 首先我是承认死亡的,因为生理意义上的死亡明确的存在。至于其他所谓心死,生不如死,则是因为信念的缺失。信念是一个人灵魂的重量。这里提到灵魂,重点不在它在我们死后是否存在,而是因为有灵魂这个概念,我们将更清醒的面对死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灵魂做出理性,激情和欲望的三重区分。理性控制着思想活动,激情控制着合乎理性的情感,欲望支配着肉体趋乐避苦的倾向。理性就是信念的代表,理性就是灵魂的重量。理性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是人的灵魂的最高原则。激情高于欲望,因为只有人的激情是理性的天然同盟。而欲望专指肉体欲望。前面我们说人生是追求快乐的。现在我们也可以这样讲:我们的灵魂是追求快乐的。理性,激情与欲望皆能使我们快乐,然而只有理性的快感才具有控制力,他能让我们自制,并知足。才能消除死亡与快乐之间的对立。 我们了结生死大事,很大意义上就是在锻造我们的灵魂,用理性去控制情感,去实现自制。当我们思考着,我们的欲望就不足以迷惑我们双眼。当我们完全抵制了欲望,而让理性的欲求得到满足,我们就会得到自我实现般的最高层面上的快乐。另生和死交织在一起,打破其对立的存在。 先凑凑字哲学笔记 我曾有幸选上了上学期的西方哲学史课。通过对马哲课和西哲课的对比我发现,其实哲学的内容是相通的。那时进行的三次讨论:人生是否是为追求快乐,是否无人有意作恶以及什么是死亡。依然可以作为我思考的主题。 就我对马哲的理解,马哲是乐观的哲学,他给你所疑惑的问题一个所谓正解。人为何存在如何存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意识,什么是物质等等,他给你一个结论。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他特别有效率。我们不必在那些繁琐而令人迷茫的问题上纠缠,我们可以更好的面对现实,搞发展搞建设(在中国的情况下)。可是当吃穿用这些基本的问题已被我们解决,当我们的本体意识被唤醒。用句不好听的话来说,当我们吃饱了撑着了的时候,我们就会去思考如此实用的哲学到底是否的确是真理? 我们定义快乐。快乐可能是一种欲求的满足。不管你所欲何为,快乐作为一种感觉,它归根结底不过是我们的神经输送给大脑的电信号和化学物质而已。按照通常的价值观,欲求有高下之分,但快感是一样的。这就好像爱情给人的感觉实际上和你吃一大堆巧克力所获得的感觉差不多。我十分怀疑有人能够不为追求快乐而活着。即使那些得道的高僧,达到无我境界时同佛祖对话,不也是件脱俗的快乐之事吗?如果我们通常把事情定义为快乐的或者痛苦的,那么对于他们来讲这个定义变成了痛苦的和痛苦的没有。不痛苦不也是一种快乐? 柏拉图说:自制是不受欲望的驱使,对欲望保持一种体面的冷漠。这好像活着就是追求快乐的观点。可是我无不悲哀的发现,当自制升华成一种美德,它自己也未能避免成为一些水平比较高的人的欲求的目标。自制同样是种快感,甚至你还会对它上瘾。只是低层次的人感觉不到它。 本来追求快乐也是逃避痛苦,可是追求快乐有时也是痛苦的。对于一些人来说,眼前的快乐往往被看成小乐,是不持久的,远处的现在还遥不可及的快乐,更令人向往。他们害怕会失去他们想要追求的快乐,而他们又无法放弃这种快乐,因此他们就约束自己的另一种快乐。为了未来的快乐,他们就或多或少放弃现在的快乐,并且做自己之前不愿意做的事。放弃和强迫,由此造成痛苦,并且靠这个痛苦去逃避未来他们认为更大的痛苦。在他们心里,快乐被结果化了。马哲与众多哲学不同的一点在于,它告诉你要有大局观,要高屋建瓴,因此它会帮你(又像是超度)找到马哲中所规定的快乐类型,理解它,并且习惯它。能够像马克思那样认识到什么是社会,什么社会的发展,什么是我们的基本矛盾,什么是我们的价值,的确会让我们对自己的未来作出更决绝的选择,舍小顾大。过充实和有意义人生。虽然我们不知道那是否是真的,但至少我们会相信,那是真的。 在课上老师最后总结到,真正的快乐是过程是体验(这映证了快乐是种感觉),既然如此,快乐必定发生在当下。快乐单向的感受。感受和外在条件是有区别的,和我们怎么去做是有关系的。只是这发生在当下的快乐当然可以转移,可以储蓄,虽然我们不能保证它不贬值。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现状下,国家的强盛还有很多路要走,美日总把你当敌人。当我们把国家利益摆到自我利益旁,当我们把爱国提到相当的高度,马哲仍是我们所能应用的最恰当哲学。 我们有时优柔寡断着自己的方向。现在自我放纵受快乐的统治,未来多半要吃不了兜着走,对当下放弃太多,谁又能保证自己未来的快乐更乐?无论不同层次的快乐,还是不同的追求手段,最终我们的乐与痛是不是会归零呢?如果归零,那么快乐越多的人,他的痛苦也会……可以说这么想是因为,我们没有像马哲那样真正认识我们的本质与价值。 何谓作恶是个纯角度问题,但在这样一个探讨快乐这种单向感受的时刻,说善恶是公众意义上的,似乎缺乏意义。可是马哲中善恶有公众意义上的分别。历史和社会是有自己的大潮流的。人的价值应该同社会价值相应。让我们先把这个恶看作这个人自己的见解。 善和恶是从快乐和痛苦中升华出来的概念。它们已经不是一种感受了,是一个定义。当我们说一件事情是善的,我们往往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它能给某人乃至更多人带来快乐。但我们现在探讨的是对于这个人,是否有意作恶的人,一件事是善的还是恶的。因此,当他说这件事是善的,他意味着这件事能给他带来快乐。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认为无人有意作恶对的。我们说他作恶了,其实是因为角度的不同。人们做事只会做对自己善的事。我们会从这些人中总结出善人或恶人,那是因为,这些人的知识水平,道德素养不同。我们前面提到追求快乐有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方法。随着我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对社会认识的加深,我们追求的快乐会不同。当我们做一件事,这件事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关系,有善的有恶的,我们要权衡,这里用的是综合快乐最大法。对于商人可能综合各种因素后利益最大会让他最为快乐,对于我们所说的好心人可能救助最多的失学儿童会让他最为快乐。而对于我们所说的恶人,比如说强奸犯,可能性的快感是他当时最大的快乐,即使综合了未来法律严惩所带来的痛苦,对于他来讲,依旧是快乐占上峰。 我们的为人处世,其实就是一场博弈。我们的水平越高,我们所考虑的因素也越多,我们对这些因素认识也就越透彻。虽然如此,对自己来讲,我们这么做就是为了让自己快乐。作“恶”(别人眼中的),只是因为这个人知识的缺乏。 不过这样把恶看作纯个体理解其实是缺乏沟通意义的。善和恶作为一种评价体系,需要在不同人之间交流。有一种哲学告诉我们如何去快速思考对与错,还是现实意义的。 自杀是个特别的现象。只有在人类中才有这类现象。死亡千百年来,被看作是对一个最大的惩罚,既是痛苦。但是还是有人会自杀。这是不是有意作恶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追求快乐也是逃避痛苦,在死亡中获得解脱,对于这个自杀的人来说实在是善事一件,至少在他自杀的当时。有些话就是可以正着说,也可反着说。柏拉图说:一个人的勇敢都可以归结为害怕和恐惧,一个人之所以勇敢的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害怕会落入某种更糟糕的境地。这便是逃避痛苦。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视死如归的革命战士。因为在他们心里把叛变当作最痛苦的事。 终于我们谈到了死亡。柏拉图对话录中有生与死这一篇,细细读来,觉得它所表达的最重要的意思就是要有信念。信念会消除死亡与快乐之间的对立。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共通的。毕竟都不是厌世的哲学,而是积极和入世的。学习这一点,理解这一点,对我们大学生这一自杀现象多发群体,有实在的积极意义。当我们随着见识的增长,终于发现生命之脆弱,人生之无常。人生苦短,韶华易逝。如何认识死亡,如何认识活着,了结生死大事实在是人生中最大的问题。 首先我是承认死亡的,因为生理意义上的死亡明确的存在。至于其他所谓心死,生不如死,则是因为信念的缺失。信念是一个人灵魂的重量。这里提到灵魂,重点不在它在我们死后是否存在,而是因为有灵魂这个概念,我们将更清醒的面对死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灵魂做出理性,激情和欲望的三重区分。理性控制着思想活动,激情控制着合乎理性的情感,欲望支配着肉体趋乐避苦的倾向。理性就是信念的代表,理性就是灵魂的重量。理性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是人的灵魂的最高原则。激情高于欲望,因为只有人的激情是理性的天然同盟。而欲望专指肉体欲望。前面我们说人生是追求快乐的。现在我们也可以这样讲:我们的灵魂是追求快乐的。理性,激情与欲望皆能使我们快乐,然而只有理性的快感才具有控制力,他能让我们自制,并知足。才能消除死亡与快乐之间的对立。 我们了结生死大事,很大意义上就是在锻造我们的灵魂,用理性去控制情感,去实现自制。当我们思考着,我们的欲望就不足以迷惑我们双眼。当我们完全抵制了欲望,而让理性的欲求得到满足,我们就会得到自我实现般的最高层面上的快乐。用马哲的话来说那就是人的价值的完美体现,即: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贡献与待遇的统一,创造与享受的统一,义务与权利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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